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臺灣低波動股利精選30基金(原名:國泰臺灣低波動精選30基金)
109上半年收益不分配 公告
中華民國109年7月3日
109國泰投信管字第0000000662號
一、主旨:公告本公司經理之國泰臺灣低波動股利精選30基金(原名:國泰臺灣低波動精選30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有關中華民國109上半年收益不分配事宜。
二、依據:依據本基金信託契約第17條相關規定辦理。
三、說明:
1. 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17條規定,本基金可分配之收益,應於本基金成立日起屆滿九十日(含)後,以每年六月及十二月最後一個日曆
日為評價日,經理公司作成收益分配決定後,於每年一月及七月起第四十五個營業日前(含)進行分配。
2. 本基金投資中國民國境內所得之現金股利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後,已不足以進行分配,本公司基於實務考量,決定不
予分配本基金109上半年之收益。
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