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新興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告
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
(一O八)國泰投信(管)字第0000000062號
主旨:本公司經理之國泰新興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謹訂於一○八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時以書面方式召開受益人會議,自一○八年二月十三日起至一○八年三月十三日止停止受理本基金受益憑證過戶。
依據:依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簡稱信託契約)、受益憑證事務處理規則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簡稱受益人會議準則)之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益人會議決議事項:
案由:為提升基金投資效率及績效,擬將本基金海外投資業務全部複委任受託管理機構處理,並同意授權經理公司修訂相關信託契約條文。
二、受益人會議表決及作業程序:
依據信託契約及受益人會議準則之規定,每一受益權單位有一表決權,前述決議事項應有代表已發行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受益人表決權數出席,並經出席之受益人表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則信託契約應配合修正,並報金管會核准之;如未達上開出席權數或表決權數,則應維持信託契約該條文之現行內容。
三、停止過戶期間:
自一○八年二月十三日起至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停止本基金受益憑證過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為本基金此次受益人會議最後過戶日,凡於一○八年二月十二日以前(含當日)完成申購本基金手續者,皆有權參與本次受益人會議;凡持有本基金受益憑證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一○八年二月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以前向本公司基金作業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39號6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過戶者以郵局郵戳時間為準。
四、書面決議通知書之寄發
本次受益人會議書面決議通知書及表決票於一○八年二月十八日以前(含當日)以掛號寄出,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基金作業部洽詢。電話:(02)23269677。
五、書面決議表決票寄回期限:
受益人會議書面決議表決票務必於一○八年三月十二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送交或寄達總公司。
六、開票及驗票程序:
謹訂於一○八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時假本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39號6樓)進行開票、驗票及統計工作;並當場於完成統計後公布結果。本次作業採公開方式進行,由保管機構派員監督,並邀請本基金簽證會計師、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派員監督驗、開票作業。屆時,歡迎受益人前往參觀。結果將呈報金管會後,公告於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網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