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加掛ETF專區
觀念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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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櫃買中心加掛 ETF? 台幣 ETF 與櫃買中心加掛 ETF 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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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加掛 ETF 是以外幣計價並進行交易,可提供持有外幣現金投資人直接布局 ETF,活絡外幣資金使用率。加掛 ETF 相較於一般台幣計價 ETF,具有以加掛幣別申購買回、櫃買中心買賣外,還可透過券商申請轉換雙向轉換,可提供投資人在雙幣別 ETF 間進行轉換後交易買賣。
加掛 ETF 優點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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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持有外幣之投資人,交易加掛 ETF 可有效降低換匯摩擦成本,也能縮短總交易時程,避免錯失投資良機。
一般投資人怎麼進行雙幣別 ETF 之間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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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投資人可透過交易證券商申請轉換,申請條件如下: 1. 雙幣 ETF 轉換單位數將依櫃買中心公告為主 2. 申請成功後當日即可在次級市場進行交易 3. 轉換部位僅可使用庫存或 T-2 日買進之部位 4. 轉換後畸零股將換算新台幣退款至指定帳戶
為何台幣 ETF 淨值不能直接用匯率換算加掛 ETF 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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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雙幣 ETF 有各自不同成本,如台幣 ETF 具有換匯成本而加掛 ETF 並沒有,且兩者可能配息定義及頻率不盡相同,故無法直接以匯率進行簡易換算之。
初級市場申贖雙幣 ETF 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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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申請加掛 ETF 初級市場申贖,需透過參與券商簽立風險預告書,並提供外幣交割帳戶,申贖價金收付皆已外幣交易。加掛 ETF 初級市場不得以信用交易部位如融資券、借券等 ETF 部位進行申請贖回。
次級市場交易雙幣 ETF 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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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進行加掛 ETF 次級市場買賣,需透過證券商簽立風險預告書,並提供外幣交割帳戶,買賣交割款收付皆已外幣交易。加掛 ETF 次級市場不得信用交易如融資券、借券進行買賣。
加掛 ETF 手續費及稅有何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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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掛 ETF 手續費及證交稅皆以外幣收取,皆以主管機關或證券商規定辦理。
國泰投信推出加掛 ETF 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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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投信推出全市場第一檔櫃檯買賣加掛 ETF-國泰20年美債+櫃U(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ETF,該產品以美元計價並連結 20 年美國公債指數,國泰 20 年美債 ETF 為債券 ETF 受益人數最多的產品之一,且規模持續增長,深受投資人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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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簡式公開說明書,或至本公司網站(
www.cathayholdings.com/funds)或公開資訊觀測站自行下載。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各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基金之風險及特性。另,投資地區含新興市場者,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經情勢穩定度及匯率走勢亦可能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基金掛牌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該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
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
本網站如涉及基金追蹤指數績效或殖利率之表現,不代表系列基金之實際報酬率或配息率及未來績效保證,不同時間進場投資,其結果將可能不同,且並未考量交易成本。
國泰富時中國 A50 基金、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及國泰富時中國5 年期以上政策金融債券 ETF 基金投資地區包含大陸地區,可能因產業循環或非經濟因素導致價格劇烈波動,另由於大陸地區市場機制不如已開發市場健全且對外匯管制較嚴格,政經情勢或法規變動亦較大,可能對基金報酬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
國泰新興市場 ETF 基金及國泰新興市場 5 年期(以上)美元息收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投資地區包含新興市場,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經情勢穩定度及匯率走勢亦可能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
國泰台灣 ESG 永續高股息 ETF 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國泰全球品牌50 ETF 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國泰台灣領袖 50 ETF 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國泰 10 年以上投資級金融債券 ETF 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國泰 10 年期(以上)BBB 美元息收公司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國泰新興市場 5 年期(以上)美元息收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及國泰 10 年期以上 A 等級美元公司債券 ETF 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之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基金配息組成項目相關資料(將)揭露於國泰投信網站。
國泰全球數位支付服務 ETF 基金以追蹤標的指數「Solactive 全球數位支付服務指數」績效表現為目標,係以持有標的指數之成分股為主,並不直接投資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貨幣、亦不間接透過衍生性商品或基金投資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貨幣。
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國泰優選 1-5 年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1)根據本基金之投資策略與投資特色,本基金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該類債券之風險及波動度較高,適合能承受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2)本基金以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此類債券信用評等投資等級較低,甚至未經信用評等,證券價格亦因發行人實際與預期盈餘、管理階層變動、併購或因政治、經濟不穩定而增加其無法償付本金及利息的信用風險,特別是在於經濟景氣衰退期間,稍有不利消息,此類證券價格的波動可能較為劇烈。(3)本基金不投資符合美國 Rule 144A 規定之債券。
國泰7-10年A等級金融產業債券基金、國泰15年期以上A等級科技產業債券基金及國泰15年期以上A等級公用事業產業債券基金為投資於標的指數之成分證券或因應標的指數複製策略所需,得投資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該類債券屬於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的風險。
國泰 15 年期以上 A 等級醫療保健產業債券基金及國泰 10 年以上投資級金融債券 ETF 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為投資於標的指數之成分證券或因應標的指數複製策略所需,得投資符合美國 Rule 144A 規定之債券。符合美國 Rule144A 規定之債券,該類債券屬於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的風險。
國泰 10 年期(以上)BBB 美元息收公司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國泰 10 年期以上 A 等級美元公司債券 ETF 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國泰 7-10 年 A 等級金融產業債券基金及國泰 10 年以上投資級金融債券 ETF 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投資於金融機構發行具損失吸收能力之債券(包括應急可轉換債券、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及符合自有資金與合格債務最低要求債券,下稱CoCo Bond、TLAC債券及MREL債券),當金融機構出現資本適足率低於一定水平、重大營運或破產危機時,得以契約形式或透過法定機制將債券減記面額或轉換股權,可能導致客戶部分或全部債權減記、利息取消、債權轉換股權、修改債券條件如到期日、票息、付息日、或暫停配息等變動。
槓桿型 ETF 及反向型 ETF (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及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特別注意事項:
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風險。基金受益憑證掛牌後之買賣成交價格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各基金以追蹤標的指數或標的指數的正向 2 倍或反向 1 倍之表現為目標,除投資績效將受所追蹤之標的指數走勢牽動外,但投資標的流動性、投資地區政經情勢、匯率及法規變動與證券相關商品與現貨資產之正逆價差等亦可能造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變動或與目標表現偏離之情況○此外,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及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因投資標的包含相關債券,利率變動風險可能影響債券之價格及其流動性○投資人宜特別注意前述各項風險。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包括每日進行部位調整產生之交易價格差異與交易費用及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等),將影響基金追蹤表現,並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首次買賣槓桿或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者,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投資人適格條件:(1)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2)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3)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含)以上;(4)有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或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進成交紀錄;並簽具風險預告書。
(1) 策略、特性及追蹤標的指數之方式: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及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自掛牌日起分別以追蹤富時中國 A50 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報酬表現、富時中國 A50 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報酬表現、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日報酬正向兩倍指數績效表現、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日報酬反向一倍指數績效表現、道瓊斯工業平均單日正向 2 倍指數績效表現、道瓊斯工業平均單日反向指數績效表現、彭博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單日正向 2 倍指數績效表現及彭博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單日反向 1 倍指數績效表現為目標,將每日調整投資組合,使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及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及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整體正向曝險部位貼近基金淨資產價值 200%;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及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整體反向曝險部位貼近基金淨資產價值 100%。
(2) 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及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之正向或反向倍數之報酬率,僅限於單日,但前述基金可能因為每日調整投資組合、持有之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價格反應不一致、期貨價差變動、匯率變動、指數除息等因素而影響基金單日報酬偏離標的指數或標的指數之單日正向 2 倍或反向 1 倍報酬。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之正向或反向倍數之報酬率,僅限於單日,但前述基金可能因為每日調整投資組合、持有之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價格反應不一致、期貨價差變動、指數除息等因素而影響基金單日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率。
(3) 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及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4) 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及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反向 1倍基金具有槓桿或反向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前述基金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前述基金以追求單日報酬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
(5) 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及國泰富時中國 A50 單日反向 1 倍基金累積報酬率可能會偏離同期間富時中國 A50 指數相對應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及國泰臺灣加權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累積報酬率可能會偏離同期間標的指數之累積報酬,標的指數累積報酬亦可能會與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累積報酬之相對應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產生偏離。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及國泰道瓊工業平均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基金累積報酬率可能會偏離同期間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相對應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正向 2 倍基金及國泰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反向1 倍基金之累積報酬率可能會偏離同期間彭博 20 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相對應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關於複利效果釋例說明如下,詳細釋例請見各基金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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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彭博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彭博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單日正向2倍指數、彭博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單日反向1倍指數、彭博10年期以上BBB美元息收公司債(中國除外)指數、彭博新興市場5年期以上美元息收投資等級債(中國除外)指數、彭博優選短期美元非投等債(中國除外)指數、彭博10年期以上高評等流動性美元公司債指數、彭博7-10年美元金融債精選指數、彭博15年期以上科技業美元公司債精選指數、彭博15年期以上公用事業美元公司債精選指數、彭博15年期以上醫療保健業美元公司債精選指數、彭博美國短期公債收益指數及彭博10 年以上美元金融債券指數為Bloomberg Finance L.P.及其關係企業(包括指數管理公司—彭博指數服務有限公司(「BISL」))(統稱「彭博」)的服務商標,且已授權由國泰投信用於若干用途。彭博與國泰投信並無關聯,且彭博並不會審批、認證、審查或推薦國泰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國泰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正向2倍基金、國泰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單日反向1倍基金、國泰10年期(以上)BBB美元息收公司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國泰新興市場5年期(以上)美元息收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國泰優選1-5年美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國泰10年期以上A等級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國泰7-10年A等級金融產業債券基金、國泰15年期以上A等級科技產業債券基金、國泰15年期以上A等級公用事業產業債券基金、國泰15年期以上A等級醫療保健產業債券基金、國泰美國短期公債ETF基金及國泰10年以上投資級金融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以下統稱「基金」)。彭博不就基金任何相關資料或資訊之即時性、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證。
▲ Nasdaq®、NASDAQ®、Nasdaq CTA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Robotics IndexSM、納斯達克CTA全球人工智慧及機器人指數、納斯達克全球人工智慧及機器人指數、美國費城半導體指數及納斯達克ISE全球網路資安指數係屬Nasdaq, Inc.(連同其關係企業,下稱「本公司」)所擁有之註冊商標,並被授權允許經理公司使用。關於各該商品的合法性或適合性並未經本公司批准。各該商品亦非由本公司所發行、認可、出售或推廣。就各該商品,公司概不作任何保證亦不負擔任何責任。
▲ 本文中所稱的基金或證券並非由MSCI贊助、背書或推廣,且MSCI就任何該等基金或證券或該等基金或證券所基於的任何指數不承擔任何責任。國泰台灣ESG永續高股息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及國泰台灣領袖50 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公開說明書中載有對MSCI與國泰投信之間有限的關係以及任何相關基金更詳細的描述。
▲ NYSE FactSet 全球智能電動車指數(NYSE FactSet Global Autonomous & Electric Vehicles Index)及NYSE FactSet 全球品牌50指數(NYSE FactSet Global Top 50 Brands Index)(「標的指數」) 係ICE數據指數有限公司(以下稱ICE Data) 之產品,且經許可使用。「[ICE SM/® ]」為 ICE Data 或其關係企業之服務/商標;而NYSE 為 NYSE Group, Inc.商標,由 IDI 經 NYSE Group, Inc. 許可使用。這些商標與標的指數已經授權,供國泰投信與國泰全球智能電動車ETF基金及國泰全球品牌50 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以下統稱「基金」)一起使用。國泰投信、或基金(如適用)均未由 ICE Data、其關係企業或其第三方供應商(「ICE Data 和它的供應商」)贊助、認可、銷售或推銷。ICE Data及其供應商對於投資於有價證券之建議不為任何承諾或保證,尤其是基金或指數追蹤一般市場績效的能力。指數之過往績效不代表或保證未來之表現。ICE Data與國泰投信之關係僅存在於授權其使用商標、商標名稱、標的指數或其成份。標的指數係由ICE Data決定、組成、計算,與國泰投信或基金或其持有人無涉。ICE Data於決定、組成、計算指數時,無義務將國泰投信或基金持有人之需求納入考量。ICE Data 未參與基金之發行的時間、價格或數量之決策,亦不負責;對於產品之定價、買賣、贖回之決策或計算結果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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