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中華民國107年4月12日
(一O七)國泰投信(管)字第0000000311號
主旨:公告本公司經理之「國泰全球環保趨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消滅基金)業於民國107年4月11日併入「國泰新興市場證券
投資信託基金」(存續基金),並完成相關合併作業。
依據: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合併基準日︰中華民國107年4月11日
二、消滅基金換發存續基金受益憑證單位數之計算公式如下︰
消滅基金之受益人原持有受益權單位數可換發存續基金之受益權單位數
=消滅基金結存受益權單位數×(消滅基金合併基準日單位淨值÷存續基金合併基準日單位淨值)
三、合併基準日「國泰全球環保趨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淨值為8.62;「國泰新興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淨值為12.05。
四、合併基準日「國泰全球環保趨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美元)」淨值為0.2956;「國泰新興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美元)」淨
值為0.4129。
五、「國泰全球環保趨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每一受益權單位數轉換為「國泰新興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合併換發比率為
0.7153526971。
六、「國泰全球環保趨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美元)」每一受益權單位數轉換為「國泰新興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美元)」之合
併換發比率為0.7159118431。
七、「國泰全球環保趨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於合併作業完成後,正式終止該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八、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