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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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0年5月3日
110國泰投信企字第00000004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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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公司所經理之國泰中小成長等七檔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修改基金信託契約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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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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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110年4月30日金管證投字第1090379059號核准函辦理,特此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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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旨揭國泰中小成長等七檔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國泰七檔系列基金)明細如下:
1. 國泰中小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2. 國泰科技生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3. 國泰大中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4. 國泰小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5. 國泰收益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全球多重收益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
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6. 國泰中國內需增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7. 國泰新興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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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4年3月9日金管證投字第1040002962號函說明,於前述二所列國泰七檔系列基金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增列特定條件下經理費得退還全權委託投資專戶之相關規定,修訂基金信託契約相
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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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述二所列國泰七檔系列基金信託契約修正後之條文,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本公司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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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旨揭本次基金信託契約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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