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0%

Header

經典風味系列

Icon

國泰永續高股息(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Icon

國泰台灣領袖50(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Icon

國泰全球品牌50(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Icon

國泰股利精選30(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內斂風味系列

Icon

國泰20年美債(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Icon

國泰投資級公司債(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Icon

國泰10Y+金融債(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Icon

國泰A級公司債(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主題風味系列

Icon

國泰台灣5G+

Icon

國泰費城半導體

Icon

國泰智能電動車

國泰大師特調

icon icon

曼摩

icon icon

摩爪

icon icon

曼巴

backdrop

攻守兼備曼摩

Plus
50% 50%

國泰永續高股息(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icon
50% 50%

國泰台灣領袖50(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icon
backdrop

攻守兼備曼摩

Plus
50% 50%

國泰永續高股息(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icon
50% 50%

國泰台灣領袖50(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icon
backdrop

收益升級摩爪

Plus
50% 50%

國泰台灣5G+

icon
50% 50%

國泰10Y+金融債(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icon
backdrop

現金雙重奏曼巴

Plus
50% 50%

國泰永續高股息(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icon
50% 50%

國泰20年美債(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

icon

註:(1)國泰永續高股息(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為國泰台灣ESG永續高股息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之證券簡稱(證券代碼:00878);00878之ESG資訊,投資人應於申購前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所載之基金所有特色或目標等資訊。基⾦相關資訊請參閱國泰投信官方網站(https://cathaysite.tw/YMynbR);本基金可配分收益為除息交易日前(不含當日)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入、基金受益憑證之收益分配及收益平準金,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後,為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其他所得如符合(A)規定者,由經理公司決定是否增配。(A)前述可分配收益若另增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時,則本基金於收益分配評價日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應高於信託契約第五條第二項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次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B)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之分配,經經理公司作成收益分配決定後,於每年2、5、8及11月起第45個營業日前(含)進行分配;收益分配之停止變更受益人名簿記載期間及收益分配基準日由經理公司於期前公告。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可於分配前隨時修正收益分配金額。本基金投資之企業,其股利(股息)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企業決定(如該企業一年可能集中於一次或兩次配發),故每期配息金額之決定主要透過對投資組合企業長期股利配發記錄的追蹤作為未來一年股利金額的保守預估,並考量相關稅負後,方決定每期基金每單位的配息金額。本基金為直接投資中華民國境內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屬於單一國家指數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臺灣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上市上櫃股票及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可能面臨之投資風險包含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流動性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經濟變動之風險等。依據基金主要投資地區與投資市場特性,並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下稱RR)標示基金過去5年淨值波動程度,其風險報酬等級為RR4*。 (2)國泰台灣領袖50(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為國泰台灣領袖50 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之證券簡稱(證券代碼:00922);本基金可分配收益為除息交易日前(不含當日)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本基金因出借股票而由借券人返還之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入、基金受益憑證之收益分配及收益平準金,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後,為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其他所得如符合(A)規定者,由經理公司決定是否增配。(A)前述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借券收入與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時,則本基金於收益分配評價日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應高於信託契約第五條第二項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次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B)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之分配,經經理公司作成收益分配決定後,於每年3、10月起第45個營日前(含)進行分配;收益分配之停止變更受益人名簿記載期間及收益分配基準日由經理公司於期前公告。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可於分配前隨時修正收益分配金額。本基金投資之企業,其股利(股息)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企業決定(如該企業一年可能集中於一次或兩次配發),故每期配息金額之決定主要透過對投資組合企業長期股利配發記錄的追蹤作為未來一年股利金額的保守預估,並考量相關稅負後,方決定每期基金每單位的配息金額。本基金為主要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具有市值代表性且流動性佳、獲利穩定的上市上櫃股票,屬於單一國家指數股票型基金,投資風險包含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流動性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經濟變動之風險等,並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下稱RR)標示基金過去5 年淨值波動程度,其風險報酬等級為RR4*; (3)國泰全球品牌50(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為國泰全球品牌50 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之證券簡稱(證券代碼:00916);本基金可分配收益為除息交易日前(不含當日)非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大陸地區(不含港澳地區)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入、基金受益憑證之收益分配及收益平準金,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後,為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其他所得知符合(A)規定者,得由經理公司決定是否增配。(A)前述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其他非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大陸地區(不含港澳地區)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時,則本基金於收益分配評價日之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次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B)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之分配,應於本基金成立日起屆滿60日(含)後,經經理公司作成收益分配決定後,於每年6月起第45個營業日前(含)進行分配;收益分配之停止變更受益人名簿記載期間及收益分配基準日由經理公司於期前公告。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可於分配前隨時修正收益分配金額。本基金投資之企業,其股利(股息)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企業決定(如該企業一年可能集中於一次或兩次配發),故每期配息金額之決定主要透過對投資組合企業長期股利配發記錄的追蹤作為未來一年股利金額的保守預估,並考量相關稅負後,方決定每期基金每單位的配息金額。本基金為直接投資全球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屬於全球指數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資於全球軟硬體科技業、循環性及非循環性消費品業、消費服務業、金融業等產業之上市股票。本基金之投資風險包含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投資地區政治及經濟變動之風險等。依據基金主要投資地區與投資市場特性,並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下稱RR)標示基金過去5年淨值波動程度,其風險報酬等級為RR4*; (4)國泰股利精選30(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為國泰臺灣低波動股利精選30基金(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之證券簡稱(證券代碼:00701);本基金可分配收益為除息交易日前(不含當日)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本基金因出借股票而由借券人返還之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入、基金受益憑證之收益分配及收益平準金,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後,為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其他所得如符合(A)規定者,由經理公司決定是否增配。(A)前述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借券收入與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時,則本基金於收益分配評價日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應高於信託契約第五條第二項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次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B)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之分配,經經理公司作成收益分配決定後,於每年1、8月起第45個營日前(含)進行分配;收益分配之停止變更受益人名簿記載期間及收益分配基準日由經理公司於期前公告。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可於分配前隨時修正收益分配金額。本基金投資之企業,其股利(股息)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企業決定(如該企業一年可能集中於一次或兩次配發),故每期配息金額之決定主要透過對投資組合企業長期股利配發記錄的追蹤作為未來一年股利金額的保守預估,並考量相關稅負後,方決定每期基金每單位的配息金額。本基金為直接投資中華民國境內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屬於單一國家指數股票型基金,可能面臨之投資風險包含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流動性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經濟變動之風險等。依據基金主要投資地區與投資市場特性,並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下稱RR)標示基金過去5年淨值波動程度,其風險報酬等級為RR4*; (5)國泰投資級公司債(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為國泰10年期(以上)BBB美元息收公司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之證券簡稱(證券代碼:00725B);本基金為直接投資全球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屬於全球指數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彭博10年期以上BBB美元息收公司債(中國除外)指數成份債,屬於全球型之債券投資,分散配置於各產業中信用評級為BBB級之公司債券。可能面臨之投資風險包含債券發行人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產業景氣循環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風險、投資地區政治或經濟變動風險、商品交易對手及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其他投資標的或特定投資策略之風險、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風險及其他投資風險。依據基金主要投資地區與投資市場特性,並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下稱RR)標示基金過去5年淨值波動程度,風險報酬等級為RR2*。 (6)國泰A級公司債(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為國泰10年期以上A等級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之證券簡稱(證券代碼:00761B);本基金為全球指數股票型基金,主要以A-級及其以上債券為標的,可能面臨之投資風險包含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風險、投資地區政治或經濟變動風險、商品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其他投資標的或特定投資策略之風險、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風險及其他投資風險等。依據基金主要投資地區與投資市場特性,並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下稱RR)標示基金過去5年淨值波動程度,其風險報酬等級為RR3*。 (7)國泰20年美債(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為國泰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之證券簡稱(證券代碼:00687B);本基金為直接投資美國公債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屬於單一國家指數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資於美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交易之美國政府債券,可能面臨之投資風險包含債券發行人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風險、投資地區政治或經濟變動風險、商品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其他投資標的或特定投資策略之風險、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風險及其他投資風險等。依據基金主要投資地區與投資市場特性,並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下稱RR)標示基金過去5年淨值波動程度,其風險報酬等級為RR3*。 (8)國泰台灣5G+為國泰台灣5G PLUS ETF基金之證券簡稱(證券代碼:00881);本基金可分配收益為投資所得之現金股利、稅後利息收入及基金收益分配,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後,為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其他所得之符合(A)規定者,得由經理公司決定是否增配。(A)前述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及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時,則本基金於收益分配評價日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應高於信託契約第五條第二項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次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B)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之分配,經經理公司作成收益分配決定後,於每年1、8月起第45個營日前(含)進行分配;收益分配之停止變更受益人名簿記載期間及收益分配基準日由經理公司於期前公告。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可於分配前隨時修正收益分配金額。本基金投資之企業,其股利(股息)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企業決定(如該企業一年可能集中於一次或兩次配發),故每期配息金額之決定主要透過對投資組合企業長期股利配發記錄的追蹤作為未來一年股利金額的保守預估,並考量相關稅負後,方決定每期基金每單位的配息金額。本基金為直接投資中華民國境內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屬於單一國家指數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資於臺灣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之通訊相關的上市上櫃股票及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可能面臨之投資風險包含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流動性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經濟變動等,並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下稱RR)標示基金過去5年淨值波動程度,其風險報酬等級為RR5*; (9)國泰智能電動車為國泰全球智能電動車ETF基金之證券簡稱(證券代碼:00893);本基金為直接投資全球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屬於全球指數股票型基金,投資風險包含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經濟變動之風險等。依據基金主要投資地區與投資市場特性,並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下稱RR)標示基金過去5年淨值波動程度,其風險報酬等級為RR4*。 (10)國泰費城半導體為國泰美國費城半導體基金之證券簡稱(證券代碼:00830);本基金可分配收益為除息交易日前(不含當日),非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大陸地區(不含港澳地區)所得之現金股利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各項成本費用後,為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其他所得如符合後述(A)規定者,由經理公司決定是否增配。(A)前述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其他非投資中華民國及中國大陸地區(不含港澳地區)所得之利息所得、租賃所得、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與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時,則本基金於收益分配評價日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應高於本基金信託契約第5條第2項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且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減去當次每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之餘額,不得低於本基金信託契約第5條第2項所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B)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之分配,經經理公司作成收益分配決定後,於每年1月起第45個營日前(含)進行分配;收益分配之停止變更受益人名簿記載期間及收益分配基準日由經理公司於期前公告。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可於分配前隨時修正收益分配金額。本基金投資之企業,其股利(股息)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企業決定(如該企業一年可能集中於一次或兩次配發),故每期配息金額之決定主要透過對投資組合企業長期股利配發記錄的追蹤作為未來一年股利金額的保守預估,並考量相關稅負後,方決定每期基金每單位的配息金額。本基金為直接投資美國股市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屬於單一國家指數股票型基金,主要投資於美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所發行及交易之股票、承銷股票、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可能面臨之投資風險包含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經濟變動之風險等。依據基金主要投資地區與投資市場特性,並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下稱RR)標示基金過去5年淨值波動程度,其風險報酬等級為RR4*; (11)國泰10Y+金融債(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為國泰10年以上投資級金融債券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之證券簡稱(證券代碼:00933B);本基金為全球指數股票型基金,標的指數表彰全球之投資等級以上且具到期年10年期以上之金融債券之表現,基金投資範圍遍及全球,可能面臨之投資風險包含利率風險、產業景氣循環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風險、投資地區政治或經濟變動風險、商品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其他投資標的或特定投資策略之風險、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風險及其他投資風險等。依據基金主要投資地區與投資市場特性,並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下稱 RR)標示基金過去5年淨值波動程度,其風險報酬等級為RR2*。 (12)風險報酬等級為本公司依照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編製,該分類標準係計算過去5年基金淨值波動度標準差,以標準差區間予以分類等級,分類為RR1-RR5五級,數字越大代表風險越高。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如:基金計價幣別匯率風險、投資標的產業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請投資人注意申購基金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充分評估基金投資特性與風險,更多基金評估之相關資料(如年化標準差、Alpha、Beta及Sharpe值等)可至投信投顧公會網站之「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https://www.sitca.org.tw/index_pc.aspx)查詢。

Cur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