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國泰基金增加發行I類型受益權單位修約公告
中華民國一○七年四月九日
107國泰投信企字第0000000297號
主旨:
| 本公司所經理之「國泰國泰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國泰國泰基金」)增加發行I類型受益權單位,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部分條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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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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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4月3日金管證投字第1070306396號核准函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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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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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為滿足不同身份客戶之資產配置需求,國泰國泰基金新增限符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之「專業投資機構」或「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法人」申購之級別(I類型受益權單位),修訂基金信託契約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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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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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國泰國泰基金信託契約修正後之條文,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本公司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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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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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國泰基金I類型受益權單位首次銷售日訂於10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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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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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本次基金信託契約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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